最近接触到欧盟增值税 (VAT),发现其中很多细节需要注意,尤其是对非欧盟人士而言。在此我分享一些自己一开始不清楚的情况。

注意:以下资讯不保证准确性和可靠性,请咨询专业人士。

1. 何为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最终消费者收取的一种间接税,在欧盟内购买并最终消费的人士支付该税。公司支撑运营所需支付的VAT为输入增值税 (Input VAT),公司销售给客户所收取的VAT为输出增值税 (Output VAT)。

VAT 在不同欧盟国家、不同产品分类都有不同的税率。在跨境交易中对货物 (goods) 和服务 (services) 的细节也有所不同。

从欧盟外进口货物,分为进口增值税 (import VAT) 、进口关税 (import duty)、特殊货物税 (excise duty),只有进口增值税部分可参与减免。

 

2. 何为增值税发票 (VAT Invoice)?

欧盟对增值税发票格式没有要求,但需要包含以下内容。

  1. 买卖双方的名字和地址
  2. 卖家税号
  3. 卖家公司注册号
  4. 帐单日期、编号、帐单描述、供应日期等
  5. 税前价格、税率、税额。税额需要四舍五入至两位小数

 

3. 何时需要加收增值稅?

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买家为欧盟外公司或个人,并且 (AND) 最终运输地址为欧盟外(也适用于虚拟产品),不收。
  2. 买家为欧盟个人,收(增值税的目的)。
  3. 买家为同一国家的公司,收(买家申报时申请减免)。
  4. 买家为另一欧盟国家的公司,并且能提供有效的VAT ID,不收。 (intra-Community supply and acquisition, 报税责任转移至买家)

 

对于第 1 点情况,需要注意。

1. 如果欧盟外买家在欧盟国购买的产品,最终在欧盟使用,需要收取增值税。

例如:新加坡一家公司在欧盟 A 国购买一块硬盘,并且在 A 国某数据中心使用,该购买需要支付 A 国增值税。

 

对于第 2 点情况,需要注意。

1. 远程销售 (distance sales) 。货物透过互联网、电视、短讯等非线下渠道销售,并且出口到其他欧盟成员国,例如 A 国公司在 A 国透过互联网销售货物到 B 国,并且从 A 国发货,即为远程销售。欧盟成员国对远程销售设定了不同的交易阈值,申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a. 销售额未达到 B 国远程销售阈值。以 A 国税率收取增值税,并向 A 国税务局申报该销售。(和本国销售一样)

b. 销售额超过 B 国交易阈值。需要在 B 国注册 VAT 号,以 B 国税率收取增值税,并且向 B 国申报。

注意:如果货物是从 B 国仓库发出(例如货物储存在 Amazon FBA 仓库),不属于远程销售。在这种情况下 A 国公司必须注册 B 国税号,并且向 B 国申报此交易。

2. 迷你一站服务 (MOSS)。对于销售的产品为跨境电讯、电视、电台、软件等数字服务 (services),欧盟为了公平原则,即让客户不倾向于购买 VAT 税率较低的国家,从而针对买家所在国税率征税,而不是卖家所在国。为了避免逐个向欧盟成员国注册并申报,欧盟推出 MOSS,即向一个税务注册国缴付所有欧盟成员国的 VAT,以避免复杂的流程。

此项服务需要单独向税务局申请,目前只适用于以上提到的数字服务,可能在 2021 年后应用到货物。

 

对于第 3 点情况,需要注意。

1. 反向征收机制 (reverse charge)。将报税责任由卖家转移至买家,与第 4 点情况类似。有时在同一国家的某些行业的交易中适用,例如建筑、清洁。如果你提供的货物或服务适用于此机制,则需要发出 0 税率的帐单,并且在帐单中注明 ‘VAT reverse-charged’.

 

4. VAT 申报 (VAT Return) 如何操作?

一般情况下每个季度申报一次。需要注意死线时间,超过死线时候会产生罚款。每张增值税发票都需要保留以供查询。

以荷兰为例,税务局会在申请税号的数日内发送纸质版的第一次 VAT 申报表,之后则可以以电子形式申报。如果申请税号的时间在季度申报末尾,则需要申报很短期限的 VAT。例如本季度结束日期为 6 月 30 日,如果你在 25 号申请税号,那么就需要申报 6 月 25 号 - 6 月 30 号期间的 VAT 情况。

以下为一份荷兰税务局的税表以及笔记,还是比较简单的。对于输入税,在同一国内入货,或从欧盟外入货时已支付的 VAT 可以申报减免 (3.3)。在其他欧盟国家入货时没有支付 VAT (3.4),也需要在此申报,同时在等式中抵消。

項目 筆記
1 Internal supply of goods / services 同一國內銷售情況
1a Supplies @ high rate
1b Supplies @ low rate
1c Supplies @ other rates, except  0%
1d Private use 公司物品給私人使用的情況
1e Supply of goods / services @ 0% or not taxed with you 此處只能申報 0% VAT 的情況,不能申報 VAT 豁免項目 (如銀行服務)
2a Supplies for which the VAT has been reverse-charged 即上文 3.3 的 reverse-charge 情況,可作爲 input tax 減免
3 Supplies made to foreign countries 此處只需申報銷售額,不需申報稅額
3a Supplies to non-EU countries (export)
3b Supplies to another EU countries
3c Installation/ distance sales within EU 遠程銷售,需在其他歐盟國家支付VAT的情況
4 Goods and services supplied to you from abroad
4a Supplies from non-EU countries 從非歐盟國家進口,需申報進口額及本國VAT額,可作爲 input tax 減免
4b Supplies from EU countries 從其他歐盟國家進口,屬於 3.4 的情況,需按本國VAT額申報,可作爲input tax 減免
5 Input VAT, KOR, estimate and total 此處開始計算
5a VAT Due 1a 到 4b 相加
5b Input VAT 輸入稅 = 已支付的VAT(3.3 一般情況)+ 2a reverse-charge + 4 外國購買VAT額
5c Subtotal 5a - 5b
5d KOR 小型企業優惠條例
Total 5c + 5d,正金額為需要支付給稅務局的 VAT; 負金額為稅務局需要退 VAT

 

参考资料

   

已有 1 條評論

  1. 慕慕 4 年前 (2020-10-24)
    @

    歐盟增值稅 (VAT) 實踐